2026年7月24号,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甩出一份公告——2026年第21号。核心就一句话:离岸信托要交税了。

这份公告一共十八条,我帮你全部拆完了。结论先说:

设立、存续、终止——三环节全链条征税,传承环节按承继人身份嵌入相应规则,追溯期原则上至2023年1月1日。

但比这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:你当初把资产装进信托的时候,那笔钱是怎么出去的?

💡 如果你的境内账本来就经不起查,这个新规可能不是"打乱",而是让原本就存在的问题"浮出水面"。

一、公告核心逻辑:三道税,传承再交一次,存续期间年年交

第一道:装入环节——财产转让所得,20%

你把财产装进信托这个动作,在税务局眼里,就是"财产被转让了一次"。

什么叫财产?公告写了:动产、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。房产是,股票是,股权是,银行存款也是——装什么进去,就要算什么。

💰 税额怎么算?

(装入时市场价 − 原值 − 合理费用)× 20%

原值怎么界定?当初花多少钱买的,就按多少算。

举例:老王1000万买了一套房,装进信托时市场价涨到3000万。那2000万的差价,约400万税,装进去之前先交。

交完之后,原值更新为3000万——下次再算,从这3000万起。

⚠️ 特别注意:受托人报酬、信托管理费、法律服务费、投资顾问费——这些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。你请人帮你管信托,税还是要按全额算。

第二道:存续期间——年年交税,无论是否分红

信托存续期间,里面的钱生钱了——股票涨了、债券涨了、派息了、房子增值了——不管有没有分红到手,每年都要交税。

📊 存续期间怎么算?

财产转让所得:一年内收入额扣原值和费用后的余额;损失不得跨年抵减
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:一年内取得的各类所得;两类所得不得互相抵减

举例:老王装了5000万金融资产进信托,每年6%回报,就是300万收益。每年60万税,一年一年累积,数字非常可观。

而且:税跟着信托走,不是跟着你的分红走。你不分红,照样交。

第三道:终止环节——清算收益,再交一次

信托解散、财产清算时,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,按"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",再交一次20%

(终止时市场价值 − 原值 − 合理费用)× 20%

总结:装入交一次,存续年年交,终止交一次。人走了传给下一代——本质上要么是新一轮装入,要么是清算,税依然跟着走,不存在"传给孩子就清零"这回事

二、传承环节:人走了,税怎么算?

第七条按承继人身份分三种情况:

情况一:居民个人死亡,由其他居民个人承继

→ 视为居民个人离岸信托,由承继的居民个人继续按公告规定申报缴税。你孩子接了你的信托,他继续交,跟你自己持有没有区别。一代一代,只要信托在,税就跑不掉。

情况二:居民个人死亡,由非居民个人承继,或无人承继

→ 以死亡当日信托财产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,由受托人或其指定的境内机构代为申报缴纳。税交完后,原值更新为死亡当日市场价值,后续按非居民规则继续执行。

情况三:转为非居民后承继

→ 以转为非居民当日信托财产的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后的余额,按"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"交税;之后继续按非居民规则执行。

✅ 结论:不管你换什么身份,只要信托在,税就跑不掉。

三、换身份避税?两个坑绕不开

很多人看完这个新规,第一反应是:

"那我改成非居民身份,再去设信托,是不是就避开了?"

改成非居民身份,设立环节的税可能省了——但有两个坑:

坑一:境内来源财产,照样要交
你装进去的财产如果来源是境内的(内地的房子、股票、股权),增值部分依然要交20%
坑二:你换的那个身份,在税务局眼里可能根本不算数
公告第十一条写得很清楚:取得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,但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,可判定为"有住所居民个人",照样按居民规则交税

四、"境外实体"定义:空壳公司藏不住了

公告第十三条,专门定义了什么叫"境外实体"。以下四类境外组织会被认定为境外实体,信托持有这些实体的,要合并缴税:

换句话说:如果你用离岸信托持有一个"空壳"境外公司,而这个公司主要靠股息、收租金活着——它还是会被认定为境外实体,收益要合并缴税。

五、港险不在穿透范围,但别忘了CRS的眼睛

✅ 港险暂时安全
公告第一条明确:受境外金融监管机构监管、面向不特定客户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等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,不被视为"离岸信托"——标准化香港保单不在本次21号公告的穿透范围内。

于是很多人说:"那改买港险啊,港险本身就有信托功能,资产隔离、财富传承都能做。"

这个逻辑对,但我必须给你泼一盆冷水——

⚠️ 港险≠绝对安全,CRS在看着
CRS(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)已常态化运行。2019年起,香港已与中国内地正式交换金融账户信息,香港保单的现金价值信息已纳入信息交换范围。

你那张"安全"的香港保单,在内地税务局的CRS数据库里,存在被比对发现历史合规瑕疵的风险。如果你当初买港险的钱是通过非合规资金通道出去的,这张保单不仅起不到隔离作用,反而会成为一颗"烫手山芋"。
💡 真正聪明的做法:先合规,再配置。账不清,越"隔离"越危险。

六、追溯期:该补的补,该申报的申报

📅 补税窗口(90天)

装入环节(2023.1.1—2025.12.31):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,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,不加收滞纳金。逾期未缴的:加收滞纳金;属偷逃税的,追缴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罚款。

存续期间(2026.1.1前):2026年1月1日前产生的收益,居民个人应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"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"申报缴纳,不加收滞纳金

关于2023年1月1日前设立的老信托:设立环节的税款通常不再追溯("法不溯及既往"原则),但存续期间的收益甭管你哪年设的,都要申报,不能豁免。持有老信托的客户建议个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律师。

七、境内账,经得起查吗?

这份公告,不只是"离岸信托要交税"这么简单。

它释放了一个信号:跨境财富管理的逻辑,正在被重构。

过去设信托,很多人冲着"隔离""避税""传承"去。现在,三道税跟着信托走,传承还要继续交,换身份也避不开。

你设得越早,省掉的税越多;你装得越晚,要补的税越多。

但无论设得早晚,有一个问题永远绕不开:你的境内账,经得起查吗?

💡 如果经不起,信托新规可能不是你最大的麻烦。

私信回复【自查】,领《家庭资产合规自检清单》

这份清单不教你买产品,只帮你厘清三件事:

✅ 你的账目前有多少条"说不清楚"的往来款

✅ 境外资金路径是否有合同和发票支撑

✅ CRS信息交换下,你的港险配置是否经得起比对

账目清,则心安;证据足,则路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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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三至税务师事务所 · 创始人

主营:跨境财税合规|香港公司审计|香港身份规划|离岸架构梳理

三至财税始创于2010年6月18日,已服务 12150+ 企业主、500+ 跨境企业。主理人亲历香港身份路径,三个孩子在港就读。

注:本文基于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及配套征管公告解读,具体执行口径请以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。个案情况复杂,建议持有离岸信托的客户咨询专业税务顾问。

——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专业法律或税务建议 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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